1991-2008年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3-12-13 14:10:56 点击数:

  大事记图标.png1991年1月24日根据银川市计划委员会银计发(91)9号文件批复,同意市自来水公司由科级升格为县级企业。5月银川水司通过市级部门的企业升级全面验收,成为全区城乡建设系统第一家达到自治区二级企业合格单位。5月31日,根据银川水司银水发(91)21号通知,自6月1日起,成立两所新建水厂(第二水厂、新市区北郊水厂)筹建处。

  大事记图标.png1991年4月1日,根据银川市委银干发(92)21号文件批复: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改建为市自来水公司党委,组成人员:书记王恒发、副书记郭继良、委员包家强。9月,根据银川水司党委银水党发(92)19号文件:制定聘用制干部管理办法。这是银川水司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内部改革。10月22日,根据城乡建委党委银建党发(92)70号文件:关于市自来水公司聘用制干部“三定”方案的批复。至此,银川水司聘用制干部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大事记图标.png1993年10月18日,根据银政发《1993》150号文件:经市政府1993年9月9日第1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郭继良为银川市自来水公司经理。11月26日根据银川市劳动局银劳发(93)112号文件批复:同意市自来水公司试行岗位技能制工资方案。从1994年1月起进行岗位工资改革,这是总公司劳动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大事记图标.png1994年5月30日,根据市建委党委银建党发《1994》18号文件批复:经建委党委1994年5月13日会议研究,同意成立“银川市城区第三水厂筹建处”,郭继良同志兼任筹建处主任。同年,11月22日建委银建发<1994>211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公司将现银川市自来水公司改名为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

  大事记图标.png1995年3月1日起,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至此,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即劳动、人事、工资已全面展开。3月修订了《规范化服务综合考核细则》。8月17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党发(1995)23号文件决定:授予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大事记图标.png1995年12月19日至21日,自来水总公司水质检测中心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顺利通过了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的全面考核,正式成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银川监测站。这标志着银川市水质检测水平达到国家级标准。1996年4月国家技术监督局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银川监测站”颁发“站牌”和“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MA标牌

  大事记图标.png1996年6月10日,根据银川团市委<1996>22号文件批复,成立共青团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委员会。7月12日,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召开第一届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五人:常晓梅、沈正茂、陈刚、邵云、吕志红,常晓梅任团委副书记。

  大事记图标.png1996年7月30日在自来水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正式签订《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集体劳动合同》。

  大事记图标.png1997年9月24日,根据银川市委组织部银组干字<1997>22号文件通知:郭继良任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党委书记。10月12日,根据银川市建委银建党发<1997>51号文件通知:易文明任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11月10日,总公司综合档案室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

  大事记图标.png1998年5月1日,三水厂向银川市城区试供水。

  大事记图标.png1999年5月12日,银川市城区三水厂正式产权移交。

  大事记图标.png2000年2月10日,总公司成立银川市给水续扩建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法人代表:郭继良,工程总指挥:张洪林,工程财务负责人:李玉山。5月31日,市建委同意公司与建设部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银川市城市通卡管理中心”,初步推广银川市建设事业IC卡工作。

  大事记图标.png2000年6月21日,中共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共有11个党支部的169名党员(其中14名预备党员)参加,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党委工作、党费审查两个报告,选举了第一届党委委员会,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大会会期一天。6月27日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同意我司第一届党委、纪检委的选举结果:党委书记为郭继良,党委委员王进宁、王跃利、刘胜春、张洪林、杨忠义、郭继良。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易文明,委员有冯跃宁、刘萍(女)。

  大事记图标.png2001年6月19日,银川市城市通卡管理中心成立,8月8日正式开展业务。9月5日,总公司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被自治区组织部定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单位。10月11日,《银川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2001年9月21日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11月1日起施行。11月6日,市建委报批市政府成立银川市自来水抄表到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春阳,副组长:段国贤(市政府秘书长)、陈银生(市建委主任)、徐立群(市房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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